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PC-0109-25J6-FG0059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因现场施工需要,现需采购砌筑砂浆一批,用于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宜都市产教融合园),计划使用业主工程款用于本次竞价采购支付,本次采购为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报价方式为多轮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
(2)项目概况: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位于湖北省宜都市五眼泉镇汉洋坪村,距离宜昌市约 36km,距武汉市约300km,距325省道2km,交通便利。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具体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砌筑砂浆 |
M5.0(散装) |
吨 |
4000 |
|
2 |
普通砌筑砂浆 |
M5.0(袋装) |
吨 |
500 |
|
合计 |
吨 |
4500 |
|||
说明:
(1)以上采购数量为暂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供货周期内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由于数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实际采购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供应商不得以此数量发生变化为依据向采购方提出单价调整和索赔诉求。
(2)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含原材料、包装费、税费、运输、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合理利润及到交货地点前的保险费等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
(3)本次采购报价为固定含税综合价进行报价,在供应期间价格不予调整。
(4)本次采购采用一票制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需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各报价单位报价税率不一致,则评标时采取除税价进行评比。
2、质量、技术要求:
2.1提供的砌筑砂浆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拔出法检测水泥砂浆和纤维水泥砂浆强度技术规程》CECS 389-2014、《摆锤敲入法检测砖与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T/CECS 552-2018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8-2010要求,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2.2提供出厂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2.3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目前预计交货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要求分批次进货,以采购方通知(电话,短信等)为准,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运到施工现场。如因供货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采购方可自行采购,供货方将承担采购方自行采购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交货地点:宜都市汉洋坪村,长江宜都段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EOD项目宜都市产教融合园采购方指定施工现场。
四、验收标准
3.1砂浆数量按重量计量。
3.2质量证明文件:砂浆到达采购方目的地后,供应商必须随车提供“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含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一式三份盖生产厂质检专用章鲜章,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收货。
3.3货物到场后,验收时砂浆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若因质量问题产生退货时,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并处以三倍罚款。
3.4砂浆数量验收:货到工地后,由采购方授权人员按照本合同第二条“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及其备注说明规定的计量单位对砂浆进行清点过磅计量和签认交货数量。
3.5数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后及时提出,供应商在接到异议通知起24小时到现场处理。
3.6采购方应加强材料交验时的资料收集,对缺失资料的可拒绝收货,采购方负责检测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五、结算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供应商凭采购方授权的现场验收员签收的《收货凭证》(或送货单,每批次至少一式三份,采购方两份,供应商留一份),以检验合格的材料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16日前到采购方办理《材料结算单》。双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采购方在供应商送货单上签字,即视为采购方收到货物并已经对货物规格和数量予以确认,此单据为双方结算、付款凭证之一。
付款方式:采购方采取银行转账或供应链付款方式向供货方支付货款。供货方按照采购方要求供货到指定地点,验收、检测合格后,每月16日双方对账结算,5日内供应商开具当月结算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国家政策性调整税率,则按国家政策所规定的税率执行),采购方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支付当期货款的80%(当采用供应链付款方式支付时,贴息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剩余款项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方一次性向供货方付清尾款(不计息)。供货期间若采购方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供货方承诺不会因欠款停止供应。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文件上传前须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参与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责任自负。
2、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七、报名、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供应商通过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报名并上传报价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 17: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 11:00
超时竞价:报价截止前20分钟,已报价供应商可进入超时竞价,如有供应商超时竞价,竞价时间就顺延20分钟。
每次超时竞价最小幅度:9000元,如第一供应商竞价为50万元,第二供应商竞价不高于49.10万元,以此类推。
下降金额需分摊到对应单价中,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八、评审
1、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2、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价”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4、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5、未进入评审环节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6、若各报价单位报价税率不一致,则评标时采取除税价进行评比。
九、保证金
1.形式:保证金。
2.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3.保证金收取方式:在线收取。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4.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5.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公对公且缴费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缴款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严禁通过私人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到账时间,确保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截止时间到账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退还保证金。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3)供应商出现下列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其他依法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十、其他
1、供应商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气候、海拔高度等。
2、供应商能完全满足竞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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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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