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0101-HSZC-GK-20250156
项目名称:2025年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977,69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赛罕区、清水河县、武川县)):
合同包预算金额:45,883,85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C18040199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赛罕区、清水河县、武川县)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883,85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1年(2025年第4季度—2026年第3季度)。 服务期:2年(2025年第4季度—2027年第3季度)。
合同包2(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新城区、土默特左旗)):
合同包预算金额:41,614,98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C18040199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新城区、土默特左旗)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614,98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1年(2025年第4季度—2026年第3季度)。 服务期:2年(2025年第4季度—2027年第3季度)。
合同包3(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和林格尔县、玉泉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2,179,475.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C18040199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和林格尔县、玉泉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179,475.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1年(2025年第4季度—2026年第3季度)。 服务期:2年(2025年第4季度—2027年第3季度)。
合同包4(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回民区、托克托县)):
合同包预算金额:21,299,385.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C18040199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回民区、托克托县)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299,385.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1年(2025年第4季度—2026年第3季度)。 服务期:2年(2025年第4季度—2027年第3季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赛罕区、清水河县、武川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隶属同一保险总公司承办本项目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不超过一家。 2、投标人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健康保险承办资格; 3、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如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包2(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新城区、土默特左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隶属同一保险总公司承办本项目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不超过一家。 2、投标人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健康保险承办资格; 3、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如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包3(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和林格尔县、玉泉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隶属同一保险总公司承办本项目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不超过一家。 2、投标人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健康保险承办资格; 3、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如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包4(2025-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回民区、托克托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隶属同一保险总公司承办本项目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不超过一家。 2、投标人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健康保险承办资格; 3、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如分公司(中心子公司)进行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法人企业授权书。 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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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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