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洲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N14标段(二次)已由子洲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子政发改科发〔2025〕14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子政审批函〔2025〕18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子洲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子洲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子洲县三川口镇艾兴庄至刘家湾、小场峁至天平山、蒿则梁至艾兴庄、后米脂沟至老墕、新安庄至麻地沟、黑豆墕至沙峁、吴山至曹河、香炉沟至洛家峁 ;
2.2 工程规模:包括三川口镇艾兴庄至刘家湾、小场峁至天平山、蒿则梁至艾兴庄、后米脂沟至老墕、新安庄至麻地沟、黑豆墕至沙峁、吴山至曹河、香炉沟至洛家峁,隐患里程16.824公里,招标最高限价3393113.50元; ;
2.3 项目投资总额:3393113.5元;
2.4 标段划分:
|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 施工 | 子洲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N14标段(二次) | / | 包括三川口镇艾兴庄至刘家湾、小场峁至天平山、蒿则梁至艾兴庄、后米脂沟至老墕、新安庄至麻地沟、黑豆墕至沙峁、吴山至曹河、香炉沟至洛家峁,隐患里程16.824公里,招标最高限价3393113.50元; | 90 |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子洲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N14标段(二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申请人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办事服务—企业库”中可查询并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截图。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网络截图);非失信且无不良记录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建造师为非失信人员,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及个人网页截图。
3.6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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