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01]MQ[XJ]2025001
项目名称:呼吸康复中央监护系统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55,000.00元
采购包1(呼吸康复中央监护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95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5,000.00元
询价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呼吸康复中央监护系统及相关耗材 | 1(套) | 否 |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中标方和采购方共同完成。中标方在验收前必须向采购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 | 955,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a、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应提供投标委托代理人的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b、若投标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不足一年,应提供目前已缴纳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c、若投标委托代理人未缴纳社保,应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所说的投标委托代理人若为公司法人,则也需提供所要求材料。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