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油墩港枢纽项目PHC管桩 谈判采购公告
中交三航局油墩港枢纽项目PHC管桩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交三航局油墩港枢纽项目 。
1.2 采购方案编号: 02-SHJJT-2025YDGSN PHC管桩 。
1.3 采购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政府拨付项目及业主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油墩港航道与橫潦泾交汇处,北起闵塔路桥南侧,南至橫潦泾。拆除重建船闸1座,拆除重建节制闸1座,新建泵站1座,拆除重建甘德路桥1座,拆除重建支流桥1座,拆除重建航运枢纽交通执法站1处,新建应急停泊点1处,拆除重建水文站1处,新建改建护岸工程,航道疏浚,以及船闸基坑、节制闸基坑、泵站基坑及施工围堰等临时工程;同步实施防汛道路、航标、电气照明、通信控制、给排水消防、暖通、支流河泵闸修复、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
1.7 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PHC管桩及配套机械接头 。
2.2 交货期: 12个月 。
2.3 交货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中交三航局油墩港枢纽项目施工现场 。
2.4 物资质量标准: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生产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两份近三年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者供货合同复印件)及用户使用证明(复印件)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其他要求: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中标后禁止再分包或转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 09时 00 分至 2025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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