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5J5-FG0438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市政工程分局委托,中国水电四局采购中心以询比方式采购海东污水管网改造及零碳污水厂建设项目部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项目按业主进度结算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海东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海东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河湟新区,项目主要包含原有沥青路面破除与恢复 8900 ㎡、新建雨污水管道安装为重力三级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线 DN600 管径为 3240m,DN300 管径为 110m,雨水管线DN300 管径为 610m,新建雨污水检查井 58 座,雨水口 66 个。树木移植及绿化植被恢复为 3810 ㎡。
1.2零碳产业园区污水厂建设项目
(1)零碳产业园区污水厂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处理结构建筑物:预处理间1座、废水调节池1座、应急事故池1座、沉砂及初沉池1座、水解酸化池1座、A2O生化池1座、二沉池2座、深度处理车间1座、臭氧催化氧化池1座、污泥泵池及出水消毒池1座。污泥处理构建筑物:污泥处理处置间1座。生产配套构筑物: 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1座、臭氧制备及加氯间1座、除臭车间1座、综合办公楼1座,大门及门卫1座。
(2)污水输送管线工程:新建10000 m3/d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管线6243.5m。新建零碳产业园区污水收集输送管线,设计污水规模20000m3/d ,变化系数1.78,计算敷设管径DN800,管道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波纹管(SN12.5),承插式密缝橡胶圈连接。改造新建河湟新区部分污水收集输送管线,设计输送污水规模20000m3/d ,变化系数1.78,计算数设管径DN800,管道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波纹管(SN12.5),承插式密缝橡胶圈连接。新建零碳园区和河湟新区污水汇合输送管线,设计输送规模40000m3/d ,变化系数1.63,计算敷设管径DN1000,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承插式密缝橡胶圈连接。新建污水中途提升泵站 1 座,设计污水提升规模10000m3/d,变化系数1.88,设计敷设管径DN600,管道采用PE100(1.0Mpa)管。红崖子沟、湟水河、白沈沟河采用顶管。其中红崖子沟为三管布设,套管管径为DN1000顶管专用混凝土管,排水管为DN500×2+DN325长度为101m。湟水河为三管布设,套管管径为DN1000顶管专用混凝土管,排水管为DN500×2+DN325长度为156m。白沈沟河为双管布设,套管管径为DN1000顶管专用混凝土管,排水管为DN500×2长度为77m。
2、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现场交货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含材料出厂价、泵送费、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装卸费、运杂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含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实际供货数量及需求规格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3.1 海东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抗硫酸盐 |
2500 |
m³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110 |
m³ |
|
合计 |
2600 |
||||
3.2 零碳产业园区污水厂建设项目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 |
1850 |
m³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340 |
m³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5 |
120 |
m³ |
|
4 |
商品混凝土 |
C25 |
210 |
m³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P8 |
1100 |
m³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60 |
m³ |
|
合计 |
3680 |
||||
4、交货时间:暂定2026年1月10日-2026年07月30日。按采购方要求交货,按实际交货量结算。
5、交货地点:
5.1、青海省海东市河湟新区纬一路污水管网从民小公路至中关村西路范;
5.2、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天元工贸对面
6、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且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其余要求详见第七章。
7、计量单位: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8、付款条件:
8.1支付方式:按照“先供货、后付款”原则,以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8.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当月16日-17日到甲方办理《材料结算单》,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乙方凭甲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根据需方要求于当月18号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需方,甲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挂账45日后向乙方支付已挂账金额的75%价款,剩余货款并入下期结算货款支付,以此类推,供货结束后次月支付至总货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3个月。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乙方还须提交与当日付款金额一致的收款凭证,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乙方责任。若因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自己采购人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金额大小由采购人开具时间决定。
8.3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并持《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或供应链支付。乙方未能按要求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对方相关的款额,由此造成乙方材料款滞后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技术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三个月内的检测报告)。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具有商品混凝土材料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需通过中国电建集采平台、天眼查进行自查有无禁止投标情形。
6、供应商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
8、采购人必须提供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证书、报告、证件等相关材料。
9、其他要求:无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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