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建·天璞悦府项目(一期)展示区景观工程已由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以2501-610961-04-01-617999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锦鸿康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与新时代大道交汇处西南角。;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与新时代大道交汇处西南角,其中本次招标涉及的展示区景观面积约12734.37㎡;
2.3 项目投资总额:198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9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陕建·天璞悦府项目(一期)展示区景观工程;标段编号: E6109003546ggc3ctg7w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陕建·天璞悦府项目(一期)展示区景观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陕建·天璞悦府项目(一期)展示区景观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无】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陕建·天璞悦府项目(一期)展示区景观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申请人信誉要求:①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③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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