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 年社区团购中心仓仓内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询比公告
1 采购条件
2025-2026 年社区团购中心仓仓内运营服务外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5-2026 年社区团购中心仓仓内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2.2 招标编号:HXCG-HN-2512057
2.3 项目内容:仓内作业提供装卸车/堆码、收货、质检、上架/补货、打单分单、分拣/配货、打包/封箱/贴单、退货售后处理、盘点等仓储分拣服务。
仓内分拣服务,由招标人负责提供仓储仓配作业场地和各项操作标准;由外包公司负责提供生产作业人员等资源配备。外包商必须按照生产作业要求足额配备人员,并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与外包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义务,保障劳动者权益。外包商应确认其员工明确知晓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并将书面知晓证明副本提交邮政企业备案。外包作业所需配套的所有生产资料、人员、物料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服务作业区域包括:长沙县机场大道336 号—中邮云仓—社区团购中心仓,1 号仓(双边库)一层。
流程优化:合同有效期内如因设备改造、作业规范要求变更、客户结构重大调整等造成需求出现重大变更,邮政公司可要求终止合同重新采购,但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外包商。
2.4 本项目设置1 个标段,中标1 家供应商。
2.5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购结果有效期为1 年,合同履约期间如年度后评估评为D 级或列入集团公司、省分公司黑名单或其他退出行为,合同自动终止;采购金额满总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2.6 项目采购预算:预算总金额66.6 万元;月订单<24 万单:0.23 元/件次月订单≥24 万单:0.22 元/件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内容需包含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2.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税率为 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3.供应商提供1 个近三年(2022 年12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服务内容为仓储仓配运营作业等相关的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 1 名具备相关仓储运营现场管控经验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5.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供应商必须能够在 30 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如为长沙市外地企业,须在长沙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中标后1 个月内在长沙市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7.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外包方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招标方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外包方派驻在招标方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招标方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外包方需提供书面承诺。为便于业务管理,投标人(乙方)承诺中标后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代理金融网点开设邮政储蓄银行一般结算账户, 用于与甲方的外包费用结算。
8.外包方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在湖南省内为其员工购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同时必须为其临时用工购买不低于 50 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外包方按季度定期将涉及的员工信息及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购买社保情况、防暑费、防寒费发放情况等报送给各市州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情况,将终止与外包方的外包合同,并将外包方纳入黑名单管理。外包方需提供书面承诺。
9.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10.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 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未列入招标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16.供应商因拖欠员工薪资发放、不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保及其它费用、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邮政公司重大舆情并影响邮政品牌声誉的,考核外包供应商 100 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较大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 50 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一般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 10 万元管理并纳入后评估管理考核(须提供书面承诺)。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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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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