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天津美术学院片区城市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52025124008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JE001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区天津美术学院片区城市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 已由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以2305-120105-89-01-700021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鑫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其它资金:27690.56万元,国内银行贷款:73500 万元 建设规模为
46640.89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鑫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在占地约 22.6 公顷的范围内实施完善提升工程和产业提质工程,其中:新建房屋建筑面积 46640.89 平方米;对三马路等道路进行基础提升;对求是里等老旧小区及公共建筑(建筑面积约 11.55 万平方米)进行提升改造,完善提升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李公祠大街与中山路交口西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河北区天津美术学院片区城市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核心区地块B区L栋前广场铺装及部分配套项目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核心区B区L栋前广场部分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灌溉工程及室外综合管道工程。具体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路面基础及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及围墙、装饰墙工程,新建石膏馆、种植池工程,排水沟及检修井工程等。给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150,排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300。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铺装面积约1050平方米。总预算为123.932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1月15日 至 2026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职工,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2)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职工,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2)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