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ZRJJ-G2025-0014 项目名称:鸿运苑第二社区六一期电梯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211.0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1.07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维修改造项目涉及鸿运苑六一期15个单元共计30台电梯,电梯品牌为林肯,服务楼层为18/19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3.供应商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修理的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梯) 5.供应商最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计财务报告 6.供应商最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供应商最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参加的无须提供)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需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需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