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中心医院神内、神外、眼科等医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中市中心医院神内、神外、眼科等医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由汉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汉中市中心医院院内;
2.2 工程规模:汉中市中心医院2号楼西侧1至7层及局部8层医疗用房消防改造、电气改造、通风空调改造及装饰装修等工程,改造建筑面积约9697.64平方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2150.03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估算1770.80万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汉中市中心医院神内、神外、眼科等医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标段编号: E6107013541250023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汉中市中心医院神内、神外、眼科等医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汉中市中心医院神内、神外、眼科等医疗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可查询;外省进陕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可查询。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9)投标人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项目所在地外注册的企业需到《汉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地址:东新街与望江路十字汉台区社区服务中心8楼,联系电话:0916-2896068】。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协议签订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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