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屯留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24202512190011-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屯 留 博 物 馆 改 造 提 升 工 程 项 目 (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
140424202512190011-01),已由 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屯发
改审发【2025】78 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申请区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长
治市屯留区文化和旅游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设计+施工 EPC 总
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950.51 ㎡,总建筑面积:1948.22 ㎡
(含规划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 5000 ㎡,属于小型博物馆。改造总建筑面积
约 862.86 ㎡,其中正殿 162.69 ㎡、东配殿 151.20 ㎡、西配殿 151.20 ㎡、山
门 397.77 ㎡;拟建 495.77 ㎡,其中西文创售卖用房 142.52 ㎡,东文创售卖用
房 142.52 ㎡,附属用房 140.46 ㎡,室外连廊及入口牌坊 70.27 ㎡,以及配套
室外工程。用地范围内同时规划建设长治市屯留区非遗展示体验中心 589.5 ㎡,
与本项目统一规划、同一建设单位、同期建设,共用电力、给水、雨污水、消防
等设施。
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
工期:15 个月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古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
资格;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其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3.3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
3.4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
代表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应具备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
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
凭证及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
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
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符合本招标公告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
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
管理和组织实施;
3.7.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
拒绝;
3.7.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