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完全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119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完全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勘察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清镇市完全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复〔2025〕4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镇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20.09%;其他:79.91%。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总投资:37540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为:434.76万元。 2.2 建设地址:清镇市滨湖街道办事处。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4102㎡,总建筑面积75081㎡,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3531㎡,不计容建筑面积11550㎡,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人防地下室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等。办学规模为60个班、3000学生的全寄宿制公办高级中学。 2.4 服务期:勘察周期60日历天,服务周期至完成本项目后续服务为止。 2.5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工程地质勘察(包含且不限于初勘、详勘、施工勘察等)及岩土工程设计(包含且不限于边坡、基坑、挡墙及地基处理设计等)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及全部工作,配合招标人处理后续的设计问题及提供后续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