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前新城道立面及电力改造工程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前新城道立面及电力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前新城道立面及电力改造工程 已由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慧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前新城道立面及电力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前新城道
2.3招标规模:街道地下电缆铺设、电信管廊改造、建筑立面更新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项目计划投资:2300.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B15010020251214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前新城道立面及电力改造工程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057.3179 | 工期(日历天)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其他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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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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