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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宁武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EPC)(1标段)招标公告

宁武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EPC)(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86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武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866001 ),已由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对宁武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进行改造,涉及人民大街、南门路、岭沟河、梧桐路、学府路、学苑街6条街道以及两个积水点(凤凰大街与凤凰大街二巷交叉口和凤凰大街与水门口街交叉口)的给水、雨水、污水、电力排管的改造以及道路、绿化的拆除与恢复。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武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内容:对宁武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进行改造,涉及人民大街、南门路、岭沟河、梧桐路、学府路、学苑街等6条街道的雨污合流管道、给水、电力排管、凤凰大街与凤凰大街二巷交叉口和凤凰大街与水口门路2处易涝点以及道路绿化的拆除与恢复。

建设地点:宁武县中心城区;

项目总投资:14537.41万元

招标范围:依据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工程相应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后修改)、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调试、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证照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31个月(9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武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担承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须具备以下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未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5.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协议还需明确:1.所有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宁武县中心城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获取时间: 2025-12-23 00:00   --    2025-12-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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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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