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省、市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太白县河务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1)新修生态护岸3.088km;其中石头河寺院村段长0.850km,鹦鸽镇段长1.203km,山岔峡六家村上段长0.444km,下段长0.591km;(2)铺设污水管网8.95km;(3)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生物净化器14座,维修污水处理站4座;(4)滩区生态修复5.62万m²,其中寺院村2.09万m²、鹦鸽镇上段2.65万m²、鹦鸽镇下段0.88万m²;(5)新建生态隔离带一处,面积0.17万m²;(6)新建生态步道长1.203k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
(002)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Ⅱ标段;
(003)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Ⅲ标段;
(004)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Ⅳ标段;
(005)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Ⅴ标段;
(006)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VI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及以上、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并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至少一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间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及“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及“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图);
6、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近一年由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2年11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其他要求:①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务合同关系(注:提供近六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附社保平台查询截图);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③投标人及单位管理人员信息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各管理人员养老保险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可查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002)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Ⅱ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段资格能力要求。
(003) 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Ⅲ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段资格能力要求。
(004) 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Ⅳ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段资格能力要求。
(005) 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Ⅴ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段资格能力要求。
(006) 太白县石头河鹦鸽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VI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段资格能力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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