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斗门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钢结构(钢吊箱围堰、拦阻索锚固件)承揽定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BEC-Z-2025-TZ1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斗门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珠海市发改局《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斗门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投审〔202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项目资金来源珠海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斗门大桥防船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结构(钢吊箱围堰、拦阻索锚固件)承揽定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斗门大桥位于中山市神湾镇,桥梁跨越磨刀门水道,桥梁全长1180m、全宽12.5m,桥梁跨径组合为16×16+5×30+(1×70+2×110+1×70)+3×30+20×16m。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对斗门大桥通航孔两侧的24、25、26号桥墩和非通航孔两侧的22、23号桥墩、27、28、29、30、31号桥墩增设独立式混凝土防撞墩。
2.2招标内容:钢结构(钢吊箱围堰、拦阻索锚固件)承揽定作,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1。
2.3招标限价:以补遗文件发布。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GJG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钢结构加工制造经验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年产量1万吨以上生产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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