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靖边县龙城路自来水主管网工程 已由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靖边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国有0%、自筹1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自筹投资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城区
2.2 工程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N300供水管道2329m,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建设DN100支管130m,管材为球墨铸铁管,DN65支管4421m管材为聚乙烯 PE100管,配套建设管道附属设施如阀门井、排气井,泄水井及消火栓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及施工图为准。
2.3 项目投资总额:5678540.37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678540.37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 靖边县龙城路自来水主管网工程;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3198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
标段1: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N300供水管道2329m,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建设DN100支管130m,管材为球墨铸铁管,DN65支管4421m管材为聚乙烯 PE100管,配套建设管道附属设施如阀门井、排气井,泄水井及消火栓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7 其他: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启聪、18220246206;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薛晓莉、13992203210,监督部门:靖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912-464640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靖边县龙城路自来水主管网工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项提供承诺书,4-5提供信用报告及网站查询截图)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⑤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招标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3.2标段名称:靖边县龙城路自来水主管网工程,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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