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凤鸣镇凤鸣水厂片区阳凤村等7个村农村迁建区供水保障工程、云阳县凤鸣镇南部片区等6个村农村迁建区供水保障工程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阳发改投〔2025〕597号、云阳发改投〔2025〕5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阳县流域治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阳县流域治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凤鸣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云阳县凤鸣镇凤鸣水厂片区阳凤村等7个村农村迁建区供水保障工程:新建水源山坪塘2座,整治水源山坪塘1座,新建山坪塘至水库连通管道DN250管道长2.37km;新建DN100输水管道总长3.15km,新建水源加压泵站1座;新建凤鸣水厂至院庄水厂、里市水厂连通管道13.55km,新建管道加压泵站2座,新建配水管道DN32-DN150管道长70.3km,配水支管 DN25-DN32长296km及附属设施。
云阳县凤鸣镇南部片区等6个村农村迁建区供水保障工程:上游水库借水隧洞衬砌0.35km,新建同心水库集水渠0.93km,新建水源山坪塘1座,新建齐心水库至上游水库DN200连通管道1.31km,新建山坪塘至水库DN100连通管道1.07km;新建院庄水厂至上游水厂DN100管道2.25km;新建配水管道 DN32-DN100管道长59.5km,配水支管DN25-DN32长188km,农村水厂提升改造5座及附属设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811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558.20960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等所有服务工作,勘察设计服务期内的所有设计变更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相关的各类审批手续办理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文本编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开展设计变更,向招标人提供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服务。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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