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南沙滨海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软基处理设备租赁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DSC-2025-JDZB-063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自南沙滨海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25]第[02588]号,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沙滨海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隧道局承建段)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蕉门水道北岸,市政道路全长3205.675m,堤顶路全长3774m,慢行道3884m。市政道路标准断面宽为13~30m,双向2~6车道,设计速度40km/h,堤顶路标准断面宽8m,慢行道宽度3~5m
本项目建设施工内容包含:包含道路工程3205.675m、堤顶路3774m、慢行道3884m,新建3座跨涌桥(广隆涌、大涌涌、新村涌)、1座)行天桥、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海绵城市及电力管沟工程等。
本招标即为软基处理工程施工所需设备提供租赁服务。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2.3本次招标的数量均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调整招标文件上的设备数量;本批设备使用至2027年4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2.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标的业绩或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3.2.4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等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设备招标、服务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东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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