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5-01957
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地铁10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回迁选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9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地铁10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回迁选房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97,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97,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西安市高陵区地铁10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回迁选房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97,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之日起30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地铁10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回迁选房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地铁10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回迁选房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