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路桥区省级农作物病虫害智能监测点建设项目(二期)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1004256010010000057-ZJWS2025-LQ1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桥区省级农作物病虫害智能监测点建设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合同履约期限及工期 | 2026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 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项目供货、设备安装调试、平台对接等所有工作。 |
| 2 | 开标时间及地址 | 2025年12月29日 09:00 开标地点: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区政府商城办公区(商城国际)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二) |
2026年1月12日 14:00 开标地点: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区政府商城办公区(商城国际)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一) |
| 3 | 评标办法 (4.产品技术说明及产品演示 5.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6.合理化建议 7.售后服务) 评分标准 | 具体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 具体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
| 4 | 招标需求 |
系统对接:监测数据必须能够接入到国家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农作物病虫疫情信息调度指挥平台,可兼容“浙江乡村大脑植保服务在线”。中标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台对接,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系统连接:监测数据必须能够接入到国家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或浙江省农作物病虫疫情信息调度指挥平台,需接入“浙江乡村大脑植保服务在线”。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 5 |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九、商务要求2.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系统对接且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方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且须在合同签订前与采购人沟通确定,并提供无需预付款或者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承诺,双方就此条款可对合同中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项目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所有款项。 (2)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
2.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且须在合同签订前与采购人沟通确定,并提供无需预付款或者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承诺,双方就此条款可对合同中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试运行满30天后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所有款项。 2.2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
| 6 | 合同违约责任(增加条款) | 采购文件原违约责任 | 增加条款 5.乙方未在合同限定期限内完成平台对接的,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所收取的合同款项。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定稿标红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