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投标方提供《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XX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修改、评审的全过程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1.本项目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方正式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正式验收完毕,且包含验收一年之内行政主管部门核查通过为止。2.投标方接到招标方正式通知之日起,需在一个月内完成《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四号露天矿XX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1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全部工作。3.如遇紧急情况,投标方应第一时间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协助招标方完成相关工作,缩短出具验收报告等时间,不得影响招标方工作开展。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1.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组织专家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完成官网公示等所有环节,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70%。2.投标方配合招标方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核查并核查通过后,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30%。3.满足付款条件,双方确定付款金额无误后,投标方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款收据,招标方完成挂账后60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
1.4 付款方式:现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以支付承兑汇票为主,如果需要现汇支付,中标人根据实际结算金额的4%(年化)利率和6个月承兑的期限进行付款折让。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1.6 最高限价:45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须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且单位等级为四星及以上。
2.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并拥有一定的类似项目业绩经验。拟投入本项目不少于6人,须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且具有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工作经验,并提供近一年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毕业证、职称证、业绩证明、社保证等,加盖公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现金流,具备较好的履约实力。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的各类证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严禁上传复印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方应具有编制相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技术能力及同类型企业相关业绩。投标方近3年(从2022年10月起)内,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水利部批复煤矿类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工作。(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水保方案批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3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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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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