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P-2025-007
项目名称:2024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红军镇庙湾村高桥店站至燕子沟通组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红军镇庙湾村高桥店站至燕子沟通组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28,028.54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红军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红军镇庙湾村高桥店站至燕子沟通组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红军镇庙湾村高桥店站至燕子沟通组路))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近一年以来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近一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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