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D-A2026001
项目名称:支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5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工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计划订单配送食堂所需食品,保证使用厢式物流配送车专车配送、保证所有食材新鲜安全。配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食:粮食类、薯类、豆类、玉米类和杂粮类,如米、面、面条、米线、馒头、面包、土豆等;副食:肉类、蛋类、奶类、鱼类、豆类和蔬菜等,干货、调料类:食盐、味精、鸡精、干草果、干辣椒等,具体配送数量按采购方下达的采购计划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 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 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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