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STY-G2025-0046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由于苏采云系统的报价为固定格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等于费率。本项目计费额暂按41410.62万元计,服务费用为“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编号10栏收费标准(其中不计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效益收费)×费率,费率不得高于40%,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有效期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 (2)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6月-2025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