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赣建洪招字[ 2025 ]第 44 号
一、招标条件
江西亘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南昌市农科院恒湖现代科技园项目物联网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恒湖垦殖场有限责任公司军港分场。
2.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518252.56元。
2.3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及自筹。
2.4招标范围:南昌市农科院恒湖现代科技园物联网基础设施设备,1#产业孵化中心、2#科研实验中心、3#院士工作站弱电智能化设备的供应、运输及保险、卸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维保、税费、售后服务、安装辅材等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货物需求)”。
2.5交付使用期(工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签发进场通知书,投标人须在75天内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必须具备所投48口交换机、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车牌识别一体机、解码器(项目编码030504002002)、监控存储、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万兆交换机(服务器交换机)、冷通道机柜、嵌入式环境监控一体机(项目编码030904012011)、空调器(项目编码030701003004)、音频处理器(项目编码030504002089)、无纸化会议系统主机、无纸化会议主机管理软件、无线话筒主机 (手持)(项目编码030504002036)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投标人须根据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洪建发[2020]126号)精神,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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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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