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5-68 | |||||||||||
| 2、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配套设施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448,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448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配套设施项目 2、采购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5-68 招标编号:永政采【2026】003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5、采购内容:178块标志牌(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4448000元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9、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是否采用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6、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等。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当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以上相关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如有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