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公司松花江支流少陵河流域巴彦段上游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需要(采购编号:PC-0101-26J5-FG0001),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1 月 12日(星期四 )17: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筋石笼 |
孔径10cm,高50cm,宽100cm,长200cm; |
㎡ |
10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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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筋石笼 |
1#人工湿地石笼围堰: 网丝圆钢10mm钢筋焊接,边丝螺纹钢14mm,钢筋间距15cm, |
㎡ |
51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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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筋石笼 |
2#接收塘/潜流湿地: 100×100cm 网丝圆钢10mm钢筋焊接,边丝螺纹钢14mm,钢筋间距15cm, |
㎡ |
13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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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钢筋石笼 |
2#接收塘: 110×80cm 网丝圆钢10mm钢筋焊接,边丝螺纹钢14mm,钢筋间距15cm, |
㎡ |
3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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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钢筋石笼 |
2#潜流湿地:80×80cm 网丝圆钢10mm钢筋焊接,边丝螺纹钢14mm,钢筋间距15cm, |
㎡ |
12624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包含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货物制造、运输费用、防腐费用、保险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及油料费及原材试验检测费等各项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以上招标材料明细及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买方下达的第一次集货通知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或达到合同金额,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交货。
3、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松花江支流少陵河流域巴彦段上游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满足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2)满足本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材质要求:
本次采购按照材质划分为两种类型,类型一:钢筋石笼网孔孔径为10cm,钢筋采用φ8圆钢;类型二:钢筋石笼网片钢筋采用φ10钢筋焊接,边端钢筋采用φ14钢筋焊接,钢筋间距15cm。钢筋全部采用热轧钢筋。
2、规格尺寸:
钢筋石笼成品尺寸允许偏差±5mm,钢筋石笼尺寸应严格按下列规格制作:
类型一:
型号a:长×宽×高=2m×1m×0.5m;
类型二:
型号b:长×宽×高=4m×1m×1m;
型号c:长×宽×高=4m×0.8m×1.1m;
型号d:长×宽×高=4m×0.8m×0.8m;
3、焊接工艺:
石笼应采用焊接成型,焊接点应牢固、均匀,无漏焊、虚焊现象。网面应平整,无明显变形或扭曲,边丝与网丝连接处应加强焊接。石笼内部应设置单层隔板,隔板间距为1米,隔板与网面焊接牢固,保证结构整体稳定性。
4、结构要求:
石笼应为单隔板结构,隔板与笼体同步焊接成型。笼体边角应加固处理,确保在搬运、安装及使用过程中不变形、不开焊。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产品质量严格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5、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后3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交营业执照。如果是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和厂家授权书, 所有提交的文件需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付款条件:
1)预付款:无。
2)到货验收款:货到松花江支流少陵河流域巴彦段上游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指定施工场地。经买方验收货物质量、数量并书面确认后,卖方根据实际交货数量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且卖方还要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单据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本月实际到货数量总金额(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实际到货量为准,对量日期为每月的20日)的95%货款。双方对账凭买方签收人员签字的提(送)货单为准。
3)付款方式:卖方需开具此次结算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质保金:扣除每月实际进场验收合格到货数量总金额的5%货款,质保期满后进行支付(质保期为3个月)。
8、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故障是由于卖方生产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损坏通知,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型号的货物,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使用不当、不可抗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0、其他要求
当投标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11、供货数量、运输及验收:
1)卖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要符合买方通知购买的数量,若买方现场清点到货数量不够,卖方要赔偿买方相应的损失。卖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条例。卖方在运送、装卸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与买方无关。
2)由卖方运输中的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包人办理理赔事宜。
3)运费中包含货物的装车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及油料费及各项应交的费用。此供应合同中运费不做调整。
4)卖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卖方应将货物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5)货物出厂时,石笼尺寸、钢筋规格及焊接质量需符合本技术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每批次石笼应提供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报告。钢筋笼的表面应洁净,无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现象。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运输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挤压变形;卸货时禁止抛掷。
6)卖方应在接到发货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装车,货物出厂时应随车带有发货清单(标明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参数等),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买方组织专人验收(到场货物与发货清单信息是否一致),如到场材料不满足买方要求,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12、投标人必须是水电一局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客服电话 010-88986829。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水电一局设备物资部
邮 编:130033
联 系 人:艾先生 齐先生(项目物资部)
电 话: 18689106299 1569424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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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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