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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龙潭寺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三期 A、B 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未来社区及公区精装修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成华区龙潭寺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三期 A、B 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 未来社区及公区精装修工程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华区龙潭寺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三期 A、B 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 未来社区及公区精装修工程 标段已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309-510108-04-01-440305】第FGQB-0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成华区桂莘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成华区桂莘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华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9-510108-04-01-440305】第FGQB-03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项目)名称:成华区龙潭寺TOD综合开发项目三期A、B地块商业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未来社区及公区精装修工程标段。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主体:成都成华区桂莘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2.4.建设地点:成华区龙潭街道桂林社区3组、4组、5组,桂林社区集体。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未来社区一层、二层、三层装饰工程;保租房公共区域:地下室公区、标准层公区、大堂、商业外廊、地铁通道、物业用房,总装饰面积约15841.43㎡。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室内精装修:

(1)地面工程:泡沫混凝土回填、刚性地坪、地面地砖铺贴(瓷砖甲供材)、木地板采购及铺贴、石材采购及铺贴、门槛石安装、地板胶铺贴、地坪等施工图纸所示的地面工程。

(2)墙面工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空心砖墙、实心砖墙、轻钢龙骨隔墙、二次结构、墙砖粘贴(瓷砖甲供材)、石材采购及粘贴、墙面饰面板采购及安装、抹灰工程、涂料工程、各类装饰线条采购及安装、踢脚线采购安装、隔断等施工图纸所示的墙面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墙面工程。

(3)顶棚工程:所有吊顶及饰面工程、涂料工程、石膏线采购与安装、窗帘盒制安、不锈钢采购及安装、根据相关设备尺寸开孔并加固等施工图纸所示的顶棚工程。

(4)门窗工程:室内门采购与安装、门窗收边收口、玻璃门、玻璃窗、防火门、暗门等。

(5)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水施工。

(6)水电安装工程:卫浴洁具采购及安装、水龙头采购及安装、灯具采购及安装、地漏毛巾架等五金件采购与安装、开关插座面板采购及安装, 完成满足精装修设计及房屋使用功能的所有穿线工作。

(7)空调通风工程:空调及新风(如有)设备采购及安装(含相应配件)连接外机处的电源线及铜管需做线盒装饰、风口采购及安装。

(8)其他:室内台面、水吧台、接待台、定制柜、洗漱台、定制屏风等采购及安装。

(9)成品保护工程:所有已完工程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10)建渣外运、日常保洁及完工交付精保洁。

2.6.2保租房公区:地下室公区、标准层公区、大堂、商业外廊、地铁通道、物业用房

(1)地面地砖铺贴、石材采购及铺贴

(2)墙面墙砖铺贴,石材采购及铺贴、不锈钢采购及安装、其它饰面工程

(3)吊顶及饰面工程

(4)灯具采购及安装、照明线路布管穿线(不含应急照明)。

(5)卫生间洁具五金安装、隔断采购及安装、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

(6)功能区空调设备(多联机)采购及安装

(7)精装修施工过程中,所有电梯门套、墙砖等标高1.8m 以下的阳角部分须采取阳角保护措施(保护材料由精装单位自行考虑);所有地砖在每一层施工完成后须及时用地胶满铺进行保护。

(8)建渣外运及完工精保洁。

2.6.3其他内容

(1)进场后需会同监理及总包按相关规范要求对总包提供的工作面进行全面查验,并形成分户查验报告,查验合格的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不合格的整改合格后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2)精装单位投标前需自行踏勘现场情况(包括材料堆场、加工场地、转运、垂直运输等),后期不再单独增加相关费用,如需使用室内电梯需自行接收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不限于电梯司机费用、日常维保费用、年检费、电费、移交物业前的调试费等)。

(3)其它零星工程。

2.7.计划工期:3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为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近年(2021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作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2个已完成人员类似工程业绩,人员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注:若投标人所提供的1个合同业绩中同时包含多个资质工程的工作内容,则合同中装饰装修工程的合同金额应当满足上述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要求,若合同中上述信息不明确,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发包人(总承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合同包含装饰装修工程的工作内容、金额及实施主体等关键信息),业绩时间以上述日期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不超过5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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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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