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数字农批冷链物流产业园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简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因施工需要,拟询价采购(采购编号:ZT1103-XJ-2026-018)加气砌块、加气墙板,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6年1月12日09:00至2026年1月15日09:00。
二、开启报价时间:于2026年1月15日下午17: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1.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JQK-01 |
加气混凝土砌块 |
3.5Mpa,B06 |
GB/T 11968-2020 |
m³ |
3000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 |
|
2 |
JQK-01 |
加气混凝土墙板 |
ALC,A3.5,B05 |
GB/T 15762-2020 |
m³ |
500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 |
2.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行业规范,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术参数需满足GB/T 11968- 2020,加气混凝土墙板技术参数需满足GB/T 15762-2020。供方务必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以此确保所供应物资的各项指标均达到上述标准要求。物资在外观、尺寸等方面亦需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不得存在裂缝、缺角、变形等缺陷。在物资生产过程中,供方应严格把控质量,采用合格的原材料并运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以保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需对物资进行必要的防护和包装,防止其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受到损坏。若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时进行更换或处理,以保障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3.交付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10天内送达分批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油地融合产业园旁项目施工工地。
(3)运输及卸车方式:供方汽运至需方工地,加气砌块供方负责卸车,加气混凝土墙板需方负责卸车。
(4)验收方式:以体积(立方米)为依据进行结算。按到货数量计算体积,对于加气墙板,应依照设计图纸标注的尺寸核算体积,核算结果不得超出设计图纸规定的数量范围。针对实际到货量(不含合理损耗)超出图纸计算量的部分,不予办理结算。供方交货时,务必提供完整且准确的交货单据,涵盖但不限于送货清单、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等。在验收环节,需核查加气砌块、加气墙板的数量、规格及型号是否与送货清单一致;查验其外观质量,如表面平整度、有无裂缝等;严格检查尺寸偏差是否处于国标允许范围;核对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若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需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供方进行更换处理。
(5)单价约定:货币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出厂试验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4.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出厂检测、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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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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