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ZSYY-C2026-0002 项目名称:2026年枫桥综合执法办食堂食材、辅料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6.375000万元(采购包1:70.000000万元;采购包2:80.000000万元;采购包3:96.375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参照“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每月1号公布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报优惠率,0%≤优惠率<100%。(报价当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示零售均价的食材,其价格参考大型商超、电商的零售价格)。 标段的划分及中标原则: ①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经综合评审由高到低排名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 ②本次采购项目共三个标段,允许一个供应商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每个标段成交供应商为一名。标段的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号进行,如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各标段的供应商。例如:某一个供应商参与了所有标段的投标,已中一标段,则不计入二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且不参与二标段的评审。 ③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采购需求: 2026年枫桥综合执法办食堂食材、辅料配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