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民政局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6-4 |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民政局保障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7,236,200.00元 | |||||||||||
| 最高限价:72362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为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信阳市救助站和信阳市社会福利院特殊困难群体购买服务岗位140个(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2服务范围:信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信阳市儿童福利院)、信阳市救助站和信阳市社会福利院; 5.3服务期:3年(合同为一年一签订,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事项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续签合同条款);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