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辐照—二号装置摄像系统改造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华东辐照—二号装置摄像系统改造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HJSB-XJD-26-00082
- 交货/服务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期间双方协商确定。
- 交货/服务地点:苏州中核华东辐照有限公司(苏州园区)。
- 供货范围:供货范围为辐照装置移动摄像监控系统全套设备和控制系统,包括:轻型悬挂输送机、摄像系统、照明灯、线缆、驱动装置、吊具、链条、监控(成像)系统等。设备的质量、安全需要符合行业内现行相关质保要求,相关资料齐全。供货商负责整个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验收和现场安装。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主要是提供辐照装置移动摄像监控系统全套设备(根据辐照装置现场尺寸确定相关参数)、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主要是根据移动摄像监控系统的操作规范,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实操培训,确保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操作技巧。
- 质量要求:质量保证根据双方协调确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④资质要求: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包括使用Ⅰ类放射源)资质(资质一般为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行业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有辐照装置设计和建造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公司及代理公司投标。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MAC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MAC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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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