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2023年7.30农村公路及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太行一号主线二期工程)监理(1,2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88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
一、招标条件
本繁峙县2023年7.30农村公路及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太行一号主线二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880001 ),已由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灾后重建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繁峙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主线在原旧路基础上改造,总里程18.899公里,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等。监理服务期限:3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期限:6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期限:24个月。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繁峙县2023年7.30农村公路及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太行一号主线二期工程)监理(第一合同段):
本次招标为繁峙县2023年7.30农村公路及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太行一号主线二期工程)第一合同段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002繁峙县2023年7.30农村公路及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太行一号主线二期工程)监理(第二合同段):
本次招标为繁峙县2023年7.30农村公路及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太行一号主线二期工程)第二合同段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繁峙县2023年7.30农村公路及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太行一号主线二期工程)监理(第一合同段):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
⑤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第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山西”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记录。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002繁峙县2023年7.30农村公路及太行一号旅游公路灾后重建工程(太行一号主线二期工程)监理(第二合同段):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
⑤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 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山西”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记录。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上一篇 [晋中市]天星焦化项目110KV电源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下一篇 [晋中市]平遥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及再生水回水利用工程项目(传统村落梁村驿站及周边生态环境修复(一期))服务驿站一标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