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庄矿四采地面瓦斯治理一期、二期径向射流引导水力压裂煤层瓦斯治理项目评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梧桐庄矿四采地面瓦斯治理一期、二期径向射流引导水力压裂煤层瓦斯治理项目评价已由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梧桐庄矿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梧桐庄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梧桐庄矿,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梧桐庄矿;
2.1.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1.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行业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2.2采购范围:本研究针对梧桐庄矿径向射流引导水力压裂煤层瓦斯治理项目,制定更准确的施工方案,并分析此技术实际应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3.1.3 财务要求:/;
3.1.4 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须具有一项类似煤层瓦斯评估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 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材料。
3.1.6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1月16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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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