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延安市王瑶水库扩容工程施工I标项项目车辆租赁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延安市王瑶水库扩容工程施工I标项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汽车租赁 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王瑶水库扩容工程为国务院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水利部和陕西省重点推进的重大水利工程,中交天津航道局在西北区域试试的首个水库工程。为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履约水平,公司决定将浚川号调往王瑶水库,进行河道清淤工作。
2.2 询价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
2.2.1 采购范围:延安市王瑶水库扩容工程施工I标项项目汽车租赁采购
2.2.2 采购清单:
| 序号 |
服务名称 |
租赁车辆车型及型号 |
车辆单位 |
数量 |
租赁期限(月) |
含税控制单价(元) |
含税控制总价(元) |
备注 |
| 1 |
汽车租赁 |
尼桑帕拉丁2.0T |
辆 |
1 |
6 |
|||
| 2 |
汽车租赁 |
本田CRV1.5T |
辆 |
1 |
6 |
|||
| 3 |
汽车租赁 |
长城皮卡2.0T |
辆 |
1 |
6 |
|||
| 合计 |
||||||||
注:车龄不得超过5年,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包括总价最高限价和单项单价最高限价,只要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其中任何一个限价,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2.3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为延安市安塞区 。
2.2.4服务日期
服务日期,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10 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提供服务方根据实际需求向我司提供服务,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项目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范围,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至 2026 年 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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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