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NC336-ZB-251234333、SXMTZB2502F-1652(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336-ZB-251234333、SXMTZB2502F-1652(G))已由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龙泉字(2025)13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根据《安全生产法》、《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商业保险管理规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期进行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建立健全煤矿自然灾害、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的安全保障体系。以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加大保险保障投入,在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实现风险转嫁,保障员工利益。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标段(包)内容:
(1)负责办理龙泉能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从业人员: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57.25万元
每人医疗救护费用责任限额6.81万元
第三者:每人人身伤亡及每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57.25万元
事故抢险救援费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万元
事故鉴定费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万元
法律诉讼费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万元
累计责任限额4000万元
(2)做好承保、理赔相关工作,提供合理的保险建议,高性价比的保险方案;
(3)安排专职服务小组及人员提供服务,负责龙泉能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投保、事故处理、理赔协调等相关事宜。
服务范围覆盖龙泉能源公司在册所有从业人员。
2.3 服务地点: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发挥煤炭行业专业保险优势提供完善的保险保障服务及风险管理服务,对本项目的承保份额能达到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5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保单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矿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保单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保单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保单双方盖章页、合同/保单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18时00分至2026年1月2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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