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排水管网改建(一期)工程(桂花桥片区)施工招标(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播州区排水管网改建(一期)工程(桂花桥片区) 已由播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遵义市播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播州区排水管网改建(一期)工程(桂花桥片区)立项批复播发改审批(2024)8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播州区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上级资金70%、地方财政资金3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遵义市播州区龙坑街道、影山湖街道、桂花街道
2.2 建设规模:详见公告第7条其他内容。
2.3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18526354.74元;二标段22070779.51元;三标段16281688.72元;四标段16522444.51元;五标段12991621.86元;六标段13713380.06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遵南大道沿线 YS1 南段的排水管涵;二标段遵南大道沿线YS1北段、樱花路YS11、南中北侧YS12、南中内部YS13的排水管涵;三标段龙泉大道至播雅大道YS2、龙潭YS10、黔北记忆东侧YS14、花香农泉YS15的排水管涵(渠);四标段金桂路YS2、遵南大道YS8、庆丰路YS7的排水管涵;五标段樱花路两侧YS4、天池大道YS5、紫荆路YS6的排水管涵;六标段龙泉大道YS3、遵南大道YS9、金桂路YS16、天池大道YS17的排水管涵。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界定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分工与责任划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整体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5)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6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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