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煤矿职工食堂、班中餐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34-CGN-251214773)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寺河煤矿职工食堂、班中餐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NC134-CGN-251214773),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基本情况:
(1)寺河煤矿职工食堂:指职工食堂一、二层,选煤厂食堂,基础设施、设备完备,水电气暖供应齐全,配有智慧食堂、餐卡系统,正常营业中。主要为全矿9000余名职工及驻矿单位人员提供24小时餐饮服务。
(2)寺河煤矿班中餐食堂:基础设施、设备完备,水电气暖供应齐全,正常营业中。主要为寺河煤矿下井职工提供24小时班中餐服务,为井下队组、业务部门值班人员提供送餐业务,为矿井提供临时订餐服务。
2.2服务范围:寺河煤矿区职工食堂一、二层,选煤厂食堂,寺河煤矿区班中餐食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丰镇
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餐厅服务业绩或食堂承包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1-16 18:00至2026-01-1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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