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施工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用房
和技术用房施工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00202601160002-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高新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施工施工项目(招标编
号 : ZFD140400202601160002-02) 已 由 长 治 市 高 新 区 行 政 审 批 局 ( 项 目 代 码 :
2410-140451-89-01-25634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源为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施工施工项目
2.2 项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高新区大辛庄镇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山西漳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和技术用房项目净用地面积
8672.5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455.1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857.35 平方米,地下建
筑面积 597.84 平方米。本项目由业务用房、技术用房及门房等组成,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室内外装饰、给排水工程、暖通、消防工程、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
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
段招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单位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
图。
3.5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记录的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
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
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
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6)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担任。
(7)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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