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销售公告
一、销售物内容
1.本项目需进行回收销售的电瓶叉车,共1台,具体报废叉车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其它要求详见谈判销售文件回收商须知。谈判销售的最高价为含税成交单价,甲方可开具合法有效的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回收商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销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回收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再生资源回收、危险废物经营,且具备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信誉要求:
3.1回收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3.2回收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3.3回收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4.回收单位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限制期内。
三、网上公告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四、谈判销售时间安排
1.谈判销售文件获取
谈判销售文件请在国铁采购平台上获取或线下领取(线下领取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广发大厦24F中铁快运)。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回收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回收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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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