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CQS26C0002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月2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6C00021 采购执行编号:JL-FW-2025-0050
项目名称:2026年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包1:肉类、粮油类 | 90%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包内容 |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包2:果蔬类、干副类 | 90% | 1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2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接受合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2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接受合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月22日 至 2026年1月2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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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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