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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乙烯二部2026年三剂年度计划急冷油塔阻聚剂采购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乙烯二部2026年三剂年度计划急冷油塔阻聚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6-01-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乙烯二部2026年三剂年度计划急冷油塔阻聚剂采购,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生产计划)。本项目为自愿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裂解汽油富含苯乙烯、二乙烯基苯、二烯烃、环烯烃等不饱和组份,在急冷油塔的高温运行条件下易发生聚合反应,生成联苯、高分子化合物等稠环芳烃,控制不好会结垢堵塞塔盘、填料和管线,破坏急冷油塔的传质、传热效果,影响裂解汽油、燃料油产品的质量,严重时还会造成装置停工。为此需要在急冷油塔加入阻聚剂,用于阻止裂解汽油中苯乙烯、二乙烯基苯、二烯烃、环烯烃等不饱和组份发生聚合反应,确保急冷系统平稳运行。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现对其进行生产商和进口品牌的国内代理商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用量为买方在2026年(按生产365天计算),根据急冷油塔负荷,所需急冷油塔阻聚剂单价及注入浓度。

最高限价:90.576万元(含13%税、运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包装要求:单件包装200L/桶。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出库数量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支付90%货款,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过质保期后返还,质保期为协议有效期2027年3月31日,卖方凭《寄售物资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试用产品首次付款需买方出具的试用合格总结报告,试用合格总结报告应6个月内出具)。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乙烯一部 刘轶凡    联 系 方 式:0459-6919517

乙烯二部 王雁鹏    联 系 方 式:0459-6763210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孙鹭鹭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投标单价(元)

最高注入浓度(ppm)

每套装置急冷油塔阻聚剂年用量(吨)

投标总价(元)

备注

E2急冷油塔阻聚剂

(必须填写)

C

(必须填写)

 

A

(必须填写)

(必须填写)

 

(必须填写)

 

 

E3急冷油塔阻聚剂

B

(必须填写)

(必须填写)

 

 

备注:投标人根据各自急冷油塔阻聚剂性质,为保证E2装置、E3装置五年长周期运行目标,分别提出27万吨/年乙烯装置(E2)、60万吨/年乙烯装置(E3)各加注点加入产品最高注入浓度,根据两套装置急冷油塔负荷、注入浓度及急冷油塔阻聚剂单价计算两套乙烯装置运行365天所需急冷油塔阻聚剂投标总价,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价格(E2、E3装置共同用剂)=(120*A+230*B)*24*365/1000000*C

E2以裂解汽油回流量120t/h为基准,投标人核算急冷油塔阻聚剂最大注入浓度:Amg/kg。

E3以裂解汽油回流量230t/h为基准,投标人核算急冷油塔阻聚剂最大注入浓度:Bmg/kg。

急冷油塔阻聚剂单价:C(元/吨)。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固定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2.3 技术要求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二部裂解三套装置使用的急冷油塔阻聚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E2装置使用的急冷油塔阻聚剂采购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评标时不作为否决项,若中标必须按技术要求供货。

2.4 其他需说明事项

2.4.1 本次签订代储代销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协议到期后或协议数量执行完毕自动终止。卖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库存未使用货物提出进行返厂,否则造成丢失或损坏,买方不承担责任。

2.4.2 卖方(首次)中标后一周之内与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乙烯二部进行技术交流,并在招标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2.4.3 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生产商和进口品牌的国内代理商参与招标。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 如为生产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生产商声明函;同一集团公司内,生产、销售分别为不同公司负责的,提供相关文件。

3.2 如为进口品牌的国内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代理授权文件及所代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3 业绩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提供至少一份在国内,蒸汽热裂解装置成功使用的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含如下两部分:

3.3.1用户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用户单位盖章(使用单位或技术部门公章)方有效,内容要包括:

a、投标产品在相关装置从2015年1月1日至今连续应用时间不低于1年的描述;

b、投标产品使用数量、浓度或单耗(kg产品/吨乙烯)及使用效果。

3.3.2供货的商务合同复印件,要求针对上述应用业绩提供对应时间同型号的商务合同复印件。

3.3.3提供业绩清单,要求附上用户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3.3.4投标业绩是否为“蒸汽热裂解”业绩,由招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对业绩内容进行核实。

投标产品不得在中石油范围内有不良业绩,否则拒绝该项目投标。

3.4 须提供投标产品执行标准或规格书(至少包含技术要求中3.1条检测项目,如果没有相应项目须提出承诺值);

3.5 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至少包含产品储存、使用方法(操作指导)及注意事项(如安全技术说明书包含此条所有内容,可以不用另行提供);

3.6 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云梦泽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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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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