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旅游大通道道路两侧种植及防护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JC-GC-202601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部旅游大通道道路两侧种植及防护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9963001) ,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行审字【2026】2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高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高平市财政统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北部旅游大通道道路两侧种植及防护工程EPC总承包
2、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2783.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10.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6.0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57.58万元。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高平市北部旅游大通道,东段起点位于G208国道,终点至坪曲线高平界,全长约19.5公里,改造总面积约2457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东段绿化补植乔木类树种1018株、花灌木16545平方米、地被8031平方米;东段设置石笼墙8850立方米;东段及西段浆砌片石挡墙防护11300立方米;热熔标线1200平方米等。
4、建设地点:高平市北部旅游大通道。
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等;
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等。
6、工期:总工期5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4个月)
7、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3.2 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协调工
作;
3.3.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23日18:00 至 2026年1月28日18: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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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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