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东萌公司公司牛营公路SG02标项目
大理石护栏、防护网材料公开询价采购函
采购编号:FA00000511952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牛漏至营根镇段公路工程(原S304)施工SG02标项目所需大理石护栏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意向供应商积极参与,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2月2日17时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交融智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施工时间段 |
需求项目 |
项目地址 |
| 1 |
石材护栏 |
大理石 |
米 |
252.80 |
2026.1-2026.2 |
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牛漏至营根镇段公路工程(原S304)施工SG02标段项目经理部 |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营根镇 |
| 2 |
被动防护网 |
D0/08/200钢绳网 S0/1.8/30格栅网 |
平方米 |
600.00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大理石护栏、被动防护网材料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投标报价包含出厂价、运输费、安装费、运输损耗、税金、安全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明示及隐含的一切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暂定交货期:2026年2月至2026年3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和平镇。
4、供应质量或品牌要求范围:大理石护栏符合《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70-96)及项目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被动防护网符合《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JT/T1328-2020)及项目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本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垫付资金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询价处理。
(5)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7、履约担保方式: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8、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0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到场验收合格物资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1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9、结算支付方式:
⑴支付条款
①中期支付:在上述第①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 30 天内支付 80 %款项、 60 天内支付 13 %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②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⑵支付方式:以现金转账和金融票据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支付。金融票据支付比例控制在总货款的50%以内,账期不低于6个月。乙方若需提前贴现的,产生的贴息费由卖方承担。
(3)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10、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须进行退换货处理,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11、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优先推荐低价供应商。
12、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与询价文件资格要求不一致。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检验资料。
三、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质量标准、检验与验收标准。
1、检验与验收
1.1、卖方应在采购方发出计划后5日内交付,并安装完毕,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
1.3、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4、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1.5、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6、验收标准:由买方按实际收货及安装完毕的物资数量验收,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双方协商处理。
1.7、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
2、质量保证
2.1、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
要求。
2.2、材料要求符合《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70-96)、《边坡柔性防护网系统》(JT/T1328-2020)及项目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
检查及验收:按在交货地点的计数检尺计数验收交货。
3、出厂试验检测
3.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3.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二公局东萌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88325201-3603
采购项目:牛漏至营根镇段公路工程(原S304)施工SG02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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