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6-BJ002
项目名称:岐山县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48,745.9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 | 岐山县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体育场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及真实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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