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5-26J5-FG0029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公司塞尔维亚乌日策绕城公路项目所需塔式起重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由水电五局国际公司承建的塞尔维亚乌日策绕城公路项目位于塞尔维亚中西部城市乌日策的近郊地带,距离首都贝尔格莱德约 240公里,全长 4.845 公里,为新建城市绕城国道工程。该项目业主为塞尔维亚交通部与塞尔维亚公路公司。项目施工内容涵盖路基路面、挡墙支护、桥梁(共包含 8 座桥梁,其中 2 号桥为高 90米、拱圈跨径 161.82 米的特大拱桥)、箱式通道、排水、电力照明、交通标志及附属设施、电力与排水改迁、通讯、绿化等多项工程。根据项目合同,施工工期为 36 个月,合同总金额 6359.01万欧元。项目所在地为温带大陆性气候,南部受地中海气候影响,四季分明,雨量充沛。乌日策夏季平均气温24℃-29℃,最高可达35℃;冬季平均气温0℃-5℃,最低可达零下20℃。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所承建的国际公司塞尔维亚乌日策绕城公路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塔式起重机。
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塔式起重机 |
工作级别:A4,最大工作幅度≥80m,最大起升高度≥60m(独立高度,无附着),最大起重量≥16t,最大幅度时起重量≥1.5t。 |
台 |
1 |
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
2 |
塔式起重机 |
工作级别:A4,最大工作幅度≥85m,最大起升高度≥60m(独立高度,无附着),最大起重量≥16t,最大幅度时起重量≥1.5t。 |
1 |
||
合计 |
台 |
2 |
说明:以上价格为国内港口交货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出厂价(包含材料、设计、制作等)、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设备指导安装调试、现场培训、保险、售后服务、利润、税金、服务人员差旅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报所投设备的最短交货期,交货期以买方集港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国内港口(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港、天津港、张家港、常熟港等,以买方送货通知书为准)。
6、质量要求:
6.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行业标准和规范。
7、技术要求:
1.塔机技术要求:采用片式标准节,配重架、配重块现场制作。
2.最大起升高度≥60m,要求塔机为独立高度,无附着。
3.塔式起重机符合 GB/T 5031-2019《塔式起重机》、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标准(标准以颁布的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4.提供产品CE认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制造企业,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具备本采购标的物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注明工程类别),近3年内同类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3 份;其中,至少包含1份最大工作幅度不低于80米塔式起重机的供货合同,且近3年内同类产品出口业绩不少于 1 份(业绩均以合同为依据,80米级塔式起重机供货业绩与出口业绩无需为同一份合同)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中国电建江西电建公司尚义县50万千瓦风储主动支撑新型智慧电力系统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电缆分支箱等材料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下一篇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其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