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融资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02-CG-260134829、SXMTZB2602F-070(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采购条件
本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融资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02-CG-260134829、SXMTZB2602F-070(F)),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融资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融资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标段(包)内容:1、为公司2026-2027年各类债券注册/发行工作提供所需的发债材料鉴证等相关法律服务,并按相关债券发行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配合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完成公司债券申报工作。2、为公司2026-2027年资产证券化产品注册/发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3、为公司2026-2027年债权融资计划注册/发行提供相关法律服务。4、其他与融资有关的法律服务事宜。
2.3 服务完成期限:1年。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提供法律服务,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融资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须提供其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备案》证明文件(提供截图),分所投标的提供总所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备案》证明文件(提供截图)。截图查询路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页>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按主题查看>证券服务机构监管>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首次备案表。
人员要求: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法律意见书出具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煤炭企业的债券融资法律服务业绩。以下任意一类业绩均可:
①为注册或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业绩: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全部四种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
②为注册或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
③为注册或发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工具和债权融资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法律意见书、煤炭企业证明截图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法律意见书须至少包含:封面页、经办律师签字页。
煤炭企业证明:Wind数据终端——>债券——>搜债券:全球穿透发债主体检索——>检索框下方公司信息:Wind行业分类(明细) 能源-煤炭Ⅱ-煤炭Ⅲ,页面截图。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5 供应商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系统不得存有行政处罚记录及行业处分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28日18时00分至2026年2月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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