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HCZX-G2026-0010 项目名称: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扬州市食品安全机动任务食品安全抽检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700000万元(采购包1:60.350000万元;采购包2:60.3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置采购最高投标限价,采购最高投标限价同预算,最后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为确保2026年扬州市食品安全机动任务抽检工作顺利开展,现向全国范围内检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入围的检测机构有资格承担2026年扬州市食品安全机动任务抽检工作。本次招标只招承担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扬州市食品安全机动任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抽检机构服务内容:负责扬州市全市食品安全机动环节监督抽检工作,抽检场所及具体品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覆盖品类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粮食及粮食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7大类产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抽检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上传系统)。 采购包2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上传系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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